子 站
 资讯中心 | 普法学堂 | 司法考试 | 律师星空 | 法律资源 | 保障联盟 | 法律专区 | 法律人才 | 法律社区 | 法律博客
服 务
 咨询服务中心 | 法规资源中心 | 法律保障联盟 | LPS计划 | 法律专题 | 法律人才招聘 | 客服中心

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专项法律 司法判例 审判参考
高级
当前位置: 法律资源中心 > 法律文书 > 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

【文书名称】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
【更新时间】2006-09-11 09:49:39
【正文开始】 【字体: 】 【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
    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
              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 )××字第××号
  兹证明兼并方××××的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)×××与被兼并方×××的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)×××于××××年×月×日,在××(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),在我的面前,签订了前面的《××××合同》。
  经查,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;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、印章属实;合同内容符合《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》及《××××》(相应的法规、规章)的规定。
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××省××市(县)公证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证员    (签名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××××年×月×日
  注: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,证词中“在我的面前”一句不写。颁布单位: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布日期:1986

【正文结束】 【字体: 】 【收藏本页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
关于法律110 | 广告服务 | 合作加盟 | 免责声明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法网荟萃
客服电话:010-67186802(5X8小时) 传真:010-67168129 客服信箱:service@legal110.com
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:4008-110-110转法律110(7X24小时)
通信地址:北京市崇文区白桥大街22号北京工商联大厦712室 邮编:100062
主办单位:北京市勤道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0603032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