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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法律资源中心 > 法律法规 >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的批复

【法规名称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的批复
【颁布机构】福建省司法厅
【颁布时间】2008-03-05
【实施时间】2008-03-05
【效力属性】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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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的批复


(闽司〔2008〕47号)






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:


  经审核,同意设立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。该所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发起人为邓基彪、张建平、林涛、徐长青,主任为林涛。受厦门市司法局监督、指导。


  二○○八年三月五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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